辛普森案件是什么?辛普森杀妻无罪释放是为什么?(2)
辛普森案件梦幻律师团
既然有这么多证据,为什么辛普森最后还是无罪释放,这和他大价钱请来的梦幻律师团有关,在检方公布证据后,几乎所有人都认为,辛普森这次肯定难逃一劫。不过辛普森也并非坐以待毙,他斥巨资聘请了号称“梦之队”的9人律师团队,其中除几位大学法学教授外,还有两位专门研究DNA法证学的专家。律师团认为,辛普森受到了警方的陷害,而DNA证据则因为他们“草率的内部程序”而遭到污染。在辩护中,辩方首先对洛杉矶警察局的取证规范进行了质疑:案发后,犯罪现场没能有效封闭,大批媒体到场,会不会破坏现场?一张照片显示,有一只未戴手套的手拿着装有被害人眼镜、血迹斑斑的信封,这样难道不会污染证据吗?最糟糕的是,警方取到的一个血迹样本,曾被放在塑料袋中,这样完全可能导致细菌滋生而干扰测试。
另外,洛杉矶验尸官属下的实习调查员安德里亚•马佐拉(Andrea Mazzola)也遭到了辩方的质疑:当时她取证工作非常潦草,例如,有照片显示,她曾将手随意放在一个现场足印上休息,用镊子取地上的血迹时手也很脏,这些都可能导致证据被污染。在本案中,辩护律师最大的挑战应属DNA证据本身,检方手中有多达45处的血迹样本,在3个实验室用不同方法分析后,都指向被告人辛普森,仅仅质疑取证不规范,并不足以否定其效力。
在法庭中,检方请来了多位DNA专家出庭作证,这些专家坚称,DNA比对的结果准确无误。但辩方律师却一一指出了他们的漏洞:例如,辩方认为Cellmark实验室曾在1988、1989年两次复核中被查出有检验错误;一位专家则承认自己曾在检测不同血样时忘记更换手套,甚至还曾把其中一个试管中的血液溅在手套上——律师立即指出,这完全可能导致血液样本之间交叉污染,得出错误的结论。最戏剧性的莫过于对检方的王牌证据——血手套和袜子的质证了。应检方要求,辛普森当庭进行了试戴手套的模拟实验。结果全世界都通过电视看到了:辛普森怎么使劲也戴不进去。而对于那双袜子,辩方的专家证人,知名法证专家李昌钰博士则认为,由于袜子上并未沾上其他来自现场的物质,所以血渍很可能是事后伪造的。
在庭审中,辩方传召了当时在贝克中心(Parker Center,LAPD总部)给辛普森采血取证的男护士塔诺•帕瑞提斯(Thano Peratis),结合当时的采样单,询问他当时一共抽了辛普森多少血液?帕瑞提斯肯定的回答:“是8毫升”。而根据检方的记录推算,几次DNA检测所消耗掉的血液,加起来只有6.5毫升。辩方追问道,那么,还有1.5毫升血液,跑到哪去了呢?检方推测说,呃,可能帕瑞提斯当时也就随便估计了下,并不是真的抽足了8毫升。这种解释显然不够有力。舒克认为,这1.5毫升血液,也许就被某人用于伪造证据了,这才有了犯罪现场找到的血迹和那双带血的手套。
为了强化这个观点,辩方还指出,在犯罪现场发现的一处血迹中,也被检出微量的EDTA成分。这种成分是一种防止血液变质的保护剂,只会出现在采集的试管中,而不可能出现在现场的新鲜血液中。
在美国的刑事案件中,证据的审查标准在于是否可以“排除一切合理怀疑”。而在本案中,由于受害者曾与毒品有染,所以辩方根据上述的理由,可以提出这样一个合理的怀疑:毒品贩子杀害了被害人,福尔曼则利用血样送检前的几个小时,偷偷的用这1.5毫升被告人的血样伪造了证据,从而嫁祸被告人辛普森。对此,检方虽然无比愤慨,却也无力将其彻底排除。有媒体戏言,这场对辛普森的审判,被告人似乎却变成了福尔曼。
在本案辩护律师亚伦•德肖维茨(Alan Dershowitz)的书中,他这样推测当时陪审团的心理:1.他们相信警察在取证过程中有所欺瞒;2.警方很可能将血液涂抹在了现场;3.手套和袜子很可能是福尔曼伪造的。因此,陪审团认为警方有可能在刻意构陷一名罪犯,所以他们拒绝对辛普森定罪。
辛普森杀妻无罪释放
原本证据在手稳操胜券的检方最后却输掉了,1995年10月3日,全美国都在紧张的等待在电视机前。据悉,在裁决最终公布这半小时内,长途电话数下降了58%,人们甚至推迟了洗澡时间——全国居民用水量有所下降。在裁决公布前15分钟,匹萨连锁店的外卖的生意巨增,而在判决公布的5分钟时间里,全美甚至都没有下一个匹萨订单。终于,陪审团宣布了一致决定:辛普森无罪。这场耗时9个月、产生了5万页庭审记录的世纪大审判,总算是落幕了。
辛普森被立即释放,但在不久后的民事诉讼中却被判败诉,必须向两位死者的家属赔偿共三千多万美元。这是因为在民事诉讼中,法庭采取的是优势证据标准,即证据更有说服力的一方胜出,这与刑事诉讼中排除合理怀疑的原则不同。